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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渔业船舶的初次检
第5章 船体舾装设备的检验
5.1 舵设备检验
5.1.1 舵叶与舵杆的制造
5.1.1.1 查阅舵叶钢板,舵杆,舵轴,舵销及铸锻件的材料报告或船用产品证书,并核对实物钢印.
5.1.1.2
舵叶封板前检查装配的正确性,结构完整性和焊接质量,舵叶形状的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封板后用充气试验检查舵的密性,气密试验的压力为0.02~0.03MPa.
5.1.1.3
审查舵杆,舵轴,舵销的加工尺寸记录和磁粉检查报告,其加工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如舵杆及法兰是分别锻制后焊接的,则其焊接工艺应经验船师审查同意,且其焊缝应经无损探伤检查合格.
5.1.2 舵系安装
5.1.2.1 安装前查阅舵机等的船用产品证书,并核对实物钢印.
5.1.2.2 检查舵系中心线与轴系中心线的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5.1.2.3 检查舵叶与舵杆,舵柄与舵杆的连接情况,应符合经批准的图纸,技术文件.
5.1.2.4 检查舵系装配间隙以及舵下平面与舵托的平面间隙,应符合经批准的图纸,技术文件.
5.1.2.5 确认舵叶转动灵活,零位勘划正确,舵叶的最大转动角度应符合要求.
5.1.2.6 船舶下水前应查明舵牢靠地固定在零位上.
5.1.2.7 检查舵机安装情况,舵机安装位置应正确,零位应正确无误.
5.1.2.8 核对舵角指示器与舵叶间的转角误差,检查机械限位器及电气限位器的安装位置等,应符合经批准的图纸,技术文件.
5.1.3 系泊中操舵试验
5.1.3.1 舵装置应按经审查同意的试验大纲进行系泊试验.
5.1.3.2 试验前,验船师应确认如下项目:
舵机及操舵系统安装完好,舵机机械零位正确无误,操舵器与舵叶之间的指示误差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液压系统的溢流阀,缓冲阀,程序阀等按图纸要求调试完毕;
安全阀校验合格;
舵装置的报警系统,包括动力源失电,断相,过载,控制电源失电,油泵失压,油柜低液位及自动偏舵模拟试验合格.
5.1.3.3 电动,电动液压或柴油机驱动(简称机带)液压舵机应进行不少于30 min的空载运转试验,并做如下检查:
a) 检查舵角指示器,操舵器与舵叶之间的误差,检查时自中间位置向两舷转舵,舵角每增加5°核对一次,并作记录.误差值:
舵机实动角0°时,不得超过0.5°;
0°~5°时,不得超过1.0°;
5°~35°时,不得超过1.5°.
b) 电动,电动液压或机带液压操舵装置应进行连续操舵试验.试验时每路电源,每套控制系统及每套动力源均应连续使用不少于30
min.试验时检查操舵装置电气设备,液压泵及液压系统工作的情况;检查电动机的换向(对直流电动机),轴承温升及振动情况;检查液压泵等主要元件工作时是否有异常响声及液压系统有无漏泄现象.连续操舵试验时应在0°→左(右)35°→0°→右(左)35°→0°交替进行,并应不少于10个循环.试验时,初步测定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所需时间.
c) 电动或电动液压舵机应在驾驶室和舵机室分别作操舵效用试验.
d) 如设有辅助操舵装置时,应进行主操舵装置转换到辅助操舵装置的试验.并以辅助操舵装置进行操舵15 min.
e) 对有独立应急电源的舵机应进行应急电源操舵试验,自动起动及自动供电试验.
f)测量记录液压缸的油压等,对于机动液压舵机尚应记录发动机的转速.
5.1.3.4 人力操舵装置左,右满舵试验各操作3次,舵叶自0°至右(左)满舵,舵轮圈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超过8圈.
5.1.4 航行中操舵试验
5.1.4.1 舵装置应按经审查同意的试验大纲进行航行试验.
5.1.4.2 试验海区应有足够的回旋余地,水深不影响船舶操纵.
5.1.4.3 主操舵装置的操舵试验
a) 船舶在最大营运前进速度时,进行操舵试验.试验时操舵装置的各路电源,各台机组,各套控制系统及操纵站应交替进行试验.
试验时操舵程序如下,每个操舵动作保持10 s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正舵0°→右满舵35°
右满舵35°→左满舵35°
左满舵35°→右满舵35°
右满舵35°→正舵0°
正舵0°→左满舵35°
左满舵35°→正舵0°
b)操舵试验时,检查电动机,电动液压系统及各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发热,敲击和渗漏等现象.同时记录电压,电流,油压,操舵时间,船舶最大横倾角.舵角由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所需时间不超过28
s.
c)检查主操舵装置由一套控制系统转换到别一套控制系统和由一套电动液压系统转换到另一套电动液压系统时的可靠性.
d)对装有蓄能装置的操舵装置,应试验当蓄能器贮压达到规定压力情况下,停止油泵工作,测定从一舷满舵至别一舷满舵的操舵次数,所需时间,压降.
5.1.4.4 辅助操舵装置试验
a) 船在半速但不小于7 kn的速度时,进行辅助操舵试验.操舵试验程序如下,每个操舵动作保持10 s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正舵0°→右舵15°
右舵15°→左舵15°
左舵15°→右舵15°
右舵15°→正舵0°
正舵0°→左舵15°
左舵15°→正舵0°
b) 在试验过程中,检查辅助操舵装置工作可靠性,同时测定使舵自任何一舷的15°转至别一舷的15°所需时间应不超过60 s.
5.1.4.5 自动舵操舵试验
轮流启动每套机组,设定电罗经航向,保持航向10
min,检查各部件液压系统的工作情况和航向保持能力及其性能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检查自动操舵转换到随动操舵或相反转换的方便性和可靠性.
5.1.4.6 应急电源操舵试验
断开主供电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进行操舵试验,检查应急电源工作的可靠性.
5.1.4.7 人力操舵装置试验
做操舵效用试验,检查其工作可靠性,其结构应保证不致对操舵手轮产生破坏性的反冲作用.测定自一舷15°转舵至另一舷15°的操舵时间应不超过60
s,测定操作力应不超过160N.